医护人员为丢丢做治疗
在鸟巢,丢丢安全而温暖
红网龙山站5月7日讯(通讯员 滕朝晖)5月6日15:40分,这个时间段是龙山县地下商场生意较为冷静的时候,商场女厕所的垃圾桶里,清洁工竟然发现了一位被遗弃的新生儿。
15:45分,龙山县人民医院120接到了求助电话。
15:49分,救护车到达时代广场,这里距地下商场入口大约50米左右。医生王华,护士周珍丽打开车门,提着急救箱,一路小跑赶到商场入口,入口处一群人正围着一位赤裸着上身的男子议论纷纷。
这位男子是地下商场的保安,此刻,这名弃婴已包裹在保安的工作服里,由保安把他紧紧地搂在怀里。看见急救人员,保安如同看见救星一般,小心翼翼地把弃婴交给护士周珍丽。
第一个发现弃婴的清洁工在一旁告诉120医护人员,下午15:40分左右,她进厕所打扫卫生,在垃圾桶里发现有个弃婴,一丝不挂,血糊糊的一团,猜测可能是婴儿的母亲在厕所里产子后直接扔桶里便离开了,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的她当时吓傻了,赶忙叫来保安,一起将弃婴抱出,保安用工作服包住浑身冰冷的弃婴,同时拨打了110和120电话。
医生王华经过初步检查,这是一个刚产下不久的男婴,体长40厘米左右,已经足月,身上还连着母体的脐带和胎盘,看起来血肉模糊,由于分娩不当且长时间暴露在外,弃婴四肢冰凉,颤抖不已,生命体征很不稳定。
现场一位好心人送来一床绒毯换下了保安的工作服,保暖、吸氧、吸痰、剪脐,按照医嘱,护士周珍丽驾轻就熟地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男婴的口唇、面色变得红润起来,身体开始慢慢回暖。
16:45分,男婴被送往龙山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科重症监护病房救治,暂时起名为丢丢,心电、血氧监测、建立静脉通道、洗胃、完善各项检查……所有必须做的,新生儿科一点都没有含糊。
目前“丢丢”住在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40床,经过初步处理和检查,“丢丢”生命体征平稳,血糖正常,医生说,“丢丢”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检查和处理。
据了解,龙山县公安和民政部门已经备案,该事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相关新闻
女生厕所产子 2次冲马桶弃婴未果后丢纸篓
2012年7月17日晚,北京某旅游学校17岁学生小梅(化名)与男友偷食禁果后在厕所内产下一男婴。因担心被人发现,小梅两次冲马桶欲将婴儿冲走,未果后又将男婴拉出来丢进纸篓,男婴当场死亡。
数据
4年发生8起溺婴案件
2011年至2014年期间,北京共发生8起20岁以下未婚妈妈溺婴案件,其中年龄最大20岁,最小只有16岁。
“这些案子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涉案均为来京读书、务工的外地少女。”庞检察官说,“她们还是生理和心理均未发展成熟的懵懂少女,过早地步入社会却又涉世未深。”这8名涉案女性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除一人高中肄业外,其余皆是初中及以下学历。
此外,这些溺婴行为还具有其他相同特点,都是在公共卫生间自然分娩,在诞下婴儿后都立即采取了主动杀害行为,而且犯罪手段十分残忍。
剖析
陌生环境少女行为易失控
庞检察官认为,这背后是对少女的两性教育、家庭教育、法制教育的缺失。
处于陌生环境的个人对他人以及周围的环境都无法产生一种切身的责任感和道义感,不必再顾虑熟人环境中声誉,婚前性行为的情况会大量增加,从而导致溺婴犯罪行为增加。
在这些问题少女面临着青春期情感的需求增加时,如果家庭关爱不足、经济条件差,更容易将她们推入深渊。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婴儿自脱离母体独立呼吸后,即被视为独立的生命。但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涉案少女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生出的婴儿并没有将其视为法律上一个独立的人,更没有尊重婴儿人身权利的法律意识。“产子的惊恐加之法制意识的淡薄,使她们难辨是非,将婴儿视为‘东西’,可以随意处置,以至于婴儿一出生只想着如何掩盖‘丑事’,将婴儿置于死地。”(红网新媒体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