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站5月6日讯 在监控安保措施完善的大型超市购物,有时候也不省心。5月5日,陈女士心情压抑地前往银行等机构办理折卡挂失手续。4日下午,她在大润发超市购物,发现放在购物车里的手提包瞬间被小偷拎走后,当即向超市工作人员反映情况遭遇冷漠令陈女士气愤不已,而且该超市迄今也没有给予她一个说法。
瞅准监控盲区 女贼拎走提包
4日下午17时许,家住四化建的陈女士和往常一样去往大润发超市购物。尽管当时超市人流量并不大,但陈女士还是很警惕。在选购凉鞋的过程中,她还不时瞟了一眼放在购物车内的黄色手提包。然而,就在她专心选购商品时,猛然发现手提包不翼而飞。于是,陈女士心急火燎赶往售后服务中心,向坐在退换货服务前台的一名女工作人员讲述自己手提包被偷,要求封锁出口并派人到卫生间查找,因为此时离提包被偷还不到2分钟。但该名工作人员称“她们没有控制顾客人身自由的权利,而且也没有男员工,让我自己报警。”陈女士对于超市工作人员的冷漠无比气恼。最后,她只得利用该服务台的座机拔打报警电话。期间,超市工作人员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未安抚心急如焚的顾客。17时15分许,陈女士老公接到电话匆忙赶到现场,当看见老婆一人坐在服务台打电话,而超市服务台值班人员却在看电脑时,陈女士老公十分恼怒,他接连质问该名女工作人员,超市保安人员在哪里?为什么还没有一丁点行动?对顾客提包被偷为何如此淡漠?超市相关负责人在哪里?该名值班人员才告知陈女士老公,超市防损部工作人员就在服务台后面的办公室里。后在陈女士老公的强烈要求下,工作人员才急忙向超市安保部门报告。几分钟后,超市相关负责人才匆忙到达现场。
正在双方理论过程中,一名带着眼镜的小伙主动询问陈女士老公是不是包被偷了?并告知其目睹一位卷发、带着墨镜、着黑色上衣,穿花裤子约40岁的妇女在购物车旁提着黄色手提包的瞬间。原来,这名小伙子叫尹逊国,以前在网吧工作,因顾客钱物经常被盗,所以特别警惕。当发现那位妇女拎着两个包时,尹逊国觉得可疑,还跟着妇女转了一圈,后看到那名妇女同另一女子说话,以为她是帮朋友提包,于是,尹逊国放松了警惕。
在尹逊国提供信息的过程中,五里牌派出所也赶到现场,随即查看超市监控。令人不可思议,小偷作案的卖鞋区恰巧是超市的监控盲区。正当陈女士夫妇、尹逊国及民警准备去查看监控时,一名顾客告知陈女士的老公,有人捡了一个黄色的包交到了收银服务台。于是,陈女士要老公赶往收银台领包。发现包里只剩一部旧手机,装有多张银行卡、购物卡、身份证和800多元现金的钱包没有了。经过查看监控,反复辨认,只找到了女贼走出超市出口的画面。“那名女贼早已踩点,而超市早就该采取措施不给小偷可乘之机。”陈女士大惑不解。
18时许,记者赶到大润发超市向陈女士、尹逊国及超市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该超市客户服务部李经理闻讯急忙赶到,承认超市安全监控确实存在盲区。超市工作人员对丢失钱包的顾客所表现出的冷漠行为让陈女士强烈不满。“在这件事情中,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证人尹逊国的积极协助”。
18时30分许,陈女士和尹逊国及大润发工作人员前往五里牌派出所做了问话笔录。“希望超市能赔偿我的损失,更期待派出所尽快抓获那名女贼。”当晚8时许,陈女士和老公再次赶到超市收银服务台,了解到当时那名顾客送来的黄色提包是在超市鞋服区捡到的。“女贼避免暴露自己,迅速将提包内的钱包拿出,之后将包随手丢弃。”陈女士据此推断,那名女贼手法及其老练。对于陈女士及其老公提出的赔偿要求,该超市一名参与接待投诉的工作人员承诺,次日会与陈女士进行联系沟通,但截止到5日14时30分,陈女士没有接到大润发超市任何工作人员的电话。16点13分,大润发超市客服部李经理致电记者称,他们反复与派出所进行沟通,希望能够尽快破案为顾客挽回损失。
顾客钱包被偷 可否要求赔偿?
顾客在超市内购物钱包被偷,超市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记者就此联系到湖南用平律师事务所。该律所吴用平律师了解情况后告诉记者,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应该赔偿,其理由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顾客在超市购物时财物被盗,说明商家在顾客财产安全方面未尽到责任,因此应承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另一种意见是不应赔偿,其理由是:钱包被偷属于刑事或治安案件,应由公安机关处理,商家如果在显著位置贴有防盗的警示标语(本案中商家是否做到,需进一步调查),就已尽到提示责任;此外,也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要求商家必须在超市安装监控摄像设备且不能存在任何盲区,或者要求超市工作人员准确分辨犯罪嫌疑人,并为顾客提供防盗服务。
吴律师表示,目前法院等司法部门审理此类案件时存在以上较大分歧,两者均有可能,但即使根据第一种意见,消费者也很难获得赔偿,因为被盗财物的金额不易鉴定、取证,除非公安机关日后破案并抓获了作案者。为此,他建议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