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瞎!永州一男子医院用雷锋形象做广告牌
永州日报
 
05-06 11:01

醒目的广告牌。

永州日报5月6日报道  近日一位永州网友在朋友圈发布了一张雷锋代言男子医院墙体广告的图片,引起了很多网友的转发评论,大家纷纷跟帖留言称,用雷锋做代言,是否有损公众人物的形象。为了验证图片的真实性,记者联系到了发帖的网友。网友曾海阳是永州红网论坛的一名版主。“那天路过看到这个广告有点不舒服,就顺手拍下来了。”因为平时工作培养的社会敏感性,曾先生就将图片发布到了网上,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4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墙体广告所在的地方,位于永州冷东公路口,零陵南路和舜皇路交叉路,其中“弘扬雷锋精神与市内某家男子医院”的广告占据了一面墙壁的位置,从路边望过去非常醒目,尤其是雷锋同志个人的头像被放在了显眼位置。

雷锋是根植于人民群众内心的道德楷模,是“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代名词,体现了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商业活动中,企业、商家的利益追求与雷锋无私奉献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

如在广告上使用雷锋的形象进行宣传,不仅群众从心理上难以接受,而且也有违《广告法》第七条第(五)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之规定。

“同样内容的广告牌,在中心城区一共有三块,位于汽车北站和电信大楼对面的广告已经拆除。”市内某男子医院负责人陈先生表示,广告上墙只有十天左右的时间,收到了工商部门责令整改的通知,冷东公路的墙体广告将在晴好天气之后施工拆除。“本来是希望全社会弘扬雷锋精神,可能是广告设计的问题,最终的意思被大家误读了。”陈先生说,发布户外公益广告本意是为了体现医院的社会责任感,下一步还是积极整改,遵循公益广告发布要求。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户外广告发布实行登记许可制度。广告经营业主发布户外广告,必须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就发布的期限、形式、数量、规格或者内容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后方能发布。但公益广告实行的是发布备案和检查制度,由工商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公益广告是弘扬传递中华优秀文化美德、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市工商局商广科张东方解释说,虽然公益类广告发布事先不需要行政许可,但是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二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三是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和大众审美需求。“报纸、期刊、户外公益广告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的面积不得超过报纸、期刊、户外广告面积的1/5。”很明显某男子医院设立的弘扬雷锋精神的公益广告,由于画面设计等问题,公益性的主旨被掩盖了。

张东方介绍说:“广告是城市的名片,广告做好了就是一道风景线,可以为城市增添一抹靓丽的色彩。”目前全市广告经营者上千家,从业人员数万人,仅中心城区就有专业广告经营企业(个体户)306家。但是现时广告经营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其创意水平、技术力量、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品质活力永州”的号召,市工商局今年3月起联合城管、金融、房产、卫生、食药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我市户外广告尤其是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发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邀请中心城区的广告经营者代表召开了专门的座谈会,也通过电视和报纸发布了《致全市广告经营者的公开信》,同时工商执法人员逐户上门做宣传,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广而告之,也给了广告业主自查自纠的时间。”

张东方向记者坦言,虽然有明确规范,但执行起来仍有不少问题。因此工商部门进一步强化了虚假广告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合力,完善日常巡查和广告监测长效监管机制,全力维护广告市场健康有序的秩序。某男子医院的雷锋广告就是工商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及时责令广告主予以拆除整改。据了解,目前工商部门联合城管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9份,责令广告公司整改38处,拆除违规广告16幅,对25件违法广告进行了立案查处。(记者 刘思宁)

恶搞无下限!盘点街头“雷人广告牌”

某妇科医院雷人广告牌。

河南省郑州市东风路的一连多个公交站广告牌上出现了醒目的一句话“丈母娘,俺是赵宝城。”

山东滨州,带有美国总统奥巴马、俄罗斯总统普京及好莱坞巨星汤姆汉克斯形象的商业广告。

一商家打出的促销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