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5日讯 (记者 李秉钧 通讯员 朱若葵 曹碧波)近日,律师李巧勇来到郴州市苏仙区法院立案大厅,办理一起民事案件立案手续。他递交起诉状、提交原告身份证明、自己摇号选法庭和法官、在分案表上签字确认,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一个月后,案件就可以开庭审理。
今年来,苏仙区法院通过“摇号分案”,已办理案件260多起。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管理,提高法院办案透明度,从今年1月中旬开始,苏仙区法院实行民商事案件分案制度改革,在全省首创“摇号分案”。在该院立案大厅,记者见到一台类似福彩双色球摇号机的分案机,里面有22个标有不同数字的橙色乒乓球,每个数字对应不同的法庭和法官。立案当事人在完成立案程序后,用手按下分案机按钮,22个乒乓球就会快速翻动起来,最后随机送出一个球,主审案件的就是球上数字对应的法庭和法官。
“全区9个法庭,除了地处偏远的栖凤渡法庭、良田法庭外,其余都纳入了‘摇号分案’。”苏仙区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谭辉介绍,由案件原告“摇号分案”,能有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苏仙区法院法官郭文晖说:“以前人工分案难免会出现分案不均、案难分等现象,现在实行‘摇号分案’,案子基本均摊在每个法庭和法官身上,更均衡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