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红网郴州站
 
05-05 15:38

红网郴州站5月5日讯 (通讯员 李婵)近日,郴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暨“大爱林邑.最美郴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举行。会上,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2年度被授予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以来,坚持以郴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大力加强文明单位建设,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开设“道德讲堂”,践行“文化兴院”理念,创建了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活动中心,形成了学风和煦、制度和顺、行为和善、品行和正、环境和美的“五和”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文明建设成果显著。

近年来,该院司法状况考评连续三年居全省法院前列,公众满意度测评一直位居全省法院前茅。先后荣获了“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两评查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等国家级荣誉11项 ,“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等省级荣誉30项,“全市文明行业”、“郴州市青少年维权岗”等市级荣誉46项,154人(次)获省级以上荣誉,276人(次)获得市级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