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田站5月4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三个互相认识的扒手在圩场作案时“巧遇”,立即十分默契地配合,互相掩护行窃,向同一“目标”两次伸手扒窃,共窃得现金4900余元。5月2日,湖南新田县公安局将最后一名落网的谢某移送起诉,三人先后受到法律的惩处。
2012年3月31日,是新田县十字圩场逢圩日,当时上午,谢某与郑某相约一起骑车来到新田县十字圩场行窃,两人在圩场转悠寻找下手目标时与“同行”欧某相遇,欧某提出共同作案,三人一拍即合。11时许,三人发现正挑选商品的一中年妇女上衣口袋内有大量现金,立即开展配合,谢某首先上前进行扒窃,从“目标”口袋中扒到现金200余元,见“成效不大”,紧接着又由谢某、欧某负责掩护,郑某继续动手从“目标”的上衣口袋内扒得现金4700余元。得手后三人迅速离开,事后三人各分得赃款一千余元。
失主发现自己在圩场被扒窃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新田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工作,侦技民警快速到达现场,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调阅监控,询问受害人和在场证人,迅速锁定了扒窃作案人员。经布控,郑某、欧某于案发不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现已被判处有期徒刑。谢某侥幸逃脱,在外东躲西藏。今年年初,新田公安机关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百日会战行动,进一步加大了追逃力度,谢某被抓获归案。
经讯问,谢某对自己扒窃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依法将谢某移送起诉,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