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娄底站5月4日讯 4月24日,涟源市召开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该市以成功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同心同德,敢做善成,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迅速在全市掀起创建工作热潮。
2015年4月14日,是一个可以载入涟源发展史册的日子,也是一个让116万涟源人民感到光荣和骄傲的日子。在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涟源市以优异的成绩荣获了省级文明城市称号,这是该市继去年成功创建“省平安县市”之后又一含金量较高的城市品牌。近年来,该市紧盯成功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实现了城区公共基础设施、政务环境、法治建设、市场管理、环境整建以及文明引导等各方面工作水平稳步提升,极大地提升了城市形象,改善了市民生活,弘扬了文明新风。
成绩代表过去。涟源市没有因创建成功省级文明城市而对工作有所松懈,而是进一步理清了深化巩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明确了任务和要求,通过对照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测评标准,认真抓好“回头看”,把不足填上,把短板补齐,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容市貌专项治理,加强农贸市场、文化市场、小区物业、“五小”行业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以及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着力推动创文工作从“通过创建验收”到“建设城市文明”跃升。同时,坚持把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融入“四个全面”,全面服务涟源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和谐宜居城市建设。
为进一步丰富创建成果,该市还明确把文明创建工作从城市延伸到乡村,实现城乡共建,以城带乡,对照文明村镇的评选标准和要求,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乡镇创建工作考核办法,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村(社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着力把基层人民群众培养成为一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严格考核奖惩,根据不同的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重新制定出台了相关的考核办法,把市直各单位和“一办两镇”与其他17个乡镇分开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畴,并与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年度考评挂钩。对于经督办后工作仍然不到位的,将对工作责任人严格进行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