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同村两人对峙公堂 法官调解冰释前嫌
红网泸溪站
 
05-04 11:43

红网泸溪站5月4日讯(通讯员 舒亚琴)近日,泸溪法院洗溪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修复了原本紧张的邻里关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原、被告双方系泸溪八什坪乡人,两人又是同村,自小一起长大。1997年的时候,被告从山上打竹鸡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因为猎枪走火误伤了原告。经过两次手术,原告的伤势得到控制后,因为经济条件和医疗条件的限制,在病情得到控制后原告便不再进行后续治疗。直至去年2月份的时候,原告的病情开始复发,身体上的痛楚导致原告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原告遂去了长沙湘雅医院进行治疗。被告在送去了8000元医药费之后,就不愿在去负担原告的费用。于是,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了法庭。

对这次事故的赔偿问题,双方争论不休,情绪都非常激动。洗溪法庭石法官受理该案后,了解到原、被告系同一个村的,按照风俗,还算是一个大家族的,都是称兄道弟也算是同家人。如果该案处理不好,仅仅通过一纸判决简单处理的话,双方当事人都不可能满意,日后的矛盾还会继续生计,最好是通过调解的方式让双方互相谅解,有利于稳定。

石法官驱车多次赶往八什坪乡,找到当地乡政府的干部和村干部,希望通过三方面的努力将此事化干戈为玉帛。起初,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方案僵持不下,石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苦口婆心的跟双方当事人分析事情的轻重。先是做被告的思想工作,给被告看了原告在医院就医的病历本还有X光片,让被告从心理上同情原告这些年的痛楚,同时也向原告表示希望能够体谅被告的难处,毕竟都是农村人,都是靠着一亩三分地过活的,能够在赔偿金额上做出一定的让步。村干部也极力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希望看在都是一家人的份上,一人让一步。乡政府干部也表示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原告生活上的补助。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