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检察院再续“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岳阳日报
 
05-04 09:17

岳阳日报5月4日报道 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批准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2009年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该院始终保持文明创建热情不减,正确把握传承巩固与创新发展的关系,确立“与时俱进,提升标准,擦亮奖牌”的深化创建工作总体思路,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将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持续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