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一男子利用QQ骗财骗色获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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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03

红网新宁站4月29日讯 (分站记者 杨坚 通讯员 杨红霞) 4月29日,新宁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该县白沙镇某村村民王某因利用QQ骗财骗色,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今年40多岁的王某是个有妻子的已婚男子,并育有一儿,该县白沙镇某村村民。2013年7月底的一天,王某的QQ闪烁不停,看头像是个女孩子,正无聊的王某马上加了她。并立即与她热聊起来。通过聊天得知,女孩姓李,系本县金石镇人,系“90后”,通过QQ查找“附近的人”查到王某的。

王某大喜,谎称自己是“80后”,与前妻刚离婚,在浙江做生意,目前准备回新宁县作投资。王某在取得李某的信任后与其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并被李某带回家见了李某的家人。王某为了取得李某家人的信任,就租了一台小车谎称是自己的车,并搭载李某及其家人来到金石镇某地,指着一块空地对李某及其家人说那是他与人一起投资上千万买下来准备搞开发的地,于是,李某家人都认为李某找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在接下来的日子,王某就开始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修车缺钱、交纳罚款、请朋友吃饭等名义从李某及其家人手中先后骗走现金30000余元及黄金项链一条。慢慢的,李某开始电话联系不上王某,王某还在QQ上留言欺骗李某说他在伦敦。2014年5月,李某才发现,“80后”的男友王某原来是个有妻儿的中年男子。她便向警方报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