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沅陵站讯 4月29日,沅陵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基金预算明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明细,社会保险基金明细及部门预算方案(草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基金预算明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明细,社会保险基金明细及部门预算方案(草案)。
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后,会议认为,县人民法院能够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公正司法”的执法理念,应对执法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转变执行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为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为进一步推进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要求要加快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执行环境;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执法水平。
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后,会议认为,2013年以来,县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履行法律赋予的反贪污贿赂工作职能,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转变侦查方式,不断提升办案工作水平;要深化反腐工作宣传,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加强队伍建设,改善检务保障,这里夯实反贪污贿赂工作基础。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生、陈兴明、宋清书出席会议。会议分别由陈延生、陈兴明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