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西某超市,记者发现一酒瓶的生产日期是2007年(记者 张媛 摄)
株洲晚报4月30日报道气温逐渐升高,又到了啤酒消费旺季。消费者都知道,啤酒包装上标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其实,啤酒瓶也有生产日期,并且有回收期限。记者近日走访发现,“超期服役”的啤酒瓶在我市市场随处可见。
有啤酒瓶“服役期”8年
啤酒瓶建议回收期为两年,但非强制
4月29日,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和酒水零售店发现,目前市场上出售的瓶装啤酒,在瓶底均刻有“B”字标志。该标志后面刻有生产年份,既有2014、2013等较近的生产年份,也有2010、2009等较远的生产年份。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半数以上的啤酒瓶“年龄”超过2岁。在河西某超市,记者甚至找到了一瓶瓶底刻有“2007”的瓶装啤酒。到目前为止,该酒瓶的“服役期”已经长达8年。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在1996年出台的《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啤酒灌装时必须使用安全性较高的“B字瓶”,但对于“B字瓶”的使用年限,却没有明确标准,只是建议回收期限为两年。“该标准中,回收期限两年只是作为一种建议,而不是国家强制,因此对于‘超龄’啤酒瓶,我们也没有查处的依据。”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称。
某国产品牌啤酒株洲地区经销商吴敬林介绍,相对于新的啤酒瓶来说,旧瓶经过多次的回收使用,强度肯定会有不同程度的损耗,而在反复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擦伤、划痕以及阳光暴晒,都会导致酒瓶材质老化,安全性能会大大降低。此外,反复多次使用的酒瓶,还容易出现卫生问题。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除开看清酒本身的保质期外,也要注意查看啤酒瓶的生产日期,最好选购两年内的新瓶。(记者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