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了三次连续拘留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李某态度终于转变,在津市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的的教育下,将拖欠的款项予以还清。
前不久,津市法院受理了一系列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不但长期拖欠多名申请人的借款,而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在此期间,李某不服软且拒绝配合,这样在期满后,法院依法对其继续采取了拘留措施。在继续拘留时,李某态度虽有所转变,但仍不愿意偿还款项,于是法院又依法对其采取第三次拘留。如此,经过了三次拘留,李某态度转变,终于将拖欠的款项予以还清。(高岚 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