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4月29日报道(记者伍靖雯通讯员周晓霞)新房刚装修好,楼上却漏水下来,在找物业、报警都没有解决问题后,住在楼下的曾力(化名)将楼上的彭壁(化名)告上石峰区法院。4月28日,记者从石峰区法院获悉,法院判决彭壁立刻整改装修工程,解决漏水问题,并赔偿曾力2000元房屋装修损失。
新房多处漏水,怀疑是楼上装修导致
曾力和彭壁都于2013年购买了石峰区某小区同一栋楼的房子,曾力住201,彭壁住301。
去年3月,彭壁家开始装修,导致楼下曾力家厨房、主卧和卫生间上方漏水。当时曾力就请了物业协调,一个多月后,彭壁把漏水点找出来修好了。
去年11月,曾力家完成装修。一家人正商量着何时搬进去,曾力突然发现,新房的卫生间上方又开始漏水了。
曾力又找来物业协商,但彭壁称之前已经修过一次,应该不会再出现问题。推测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建议曾力去找开发商。彭壁还说,他们家已经入住新房,如果要查原因,得把卫生间地砖全部撬开才能检查防水层,不仅要出工钱,还影响自家生活,因此拒绝检查。
眼看家里漏水的地方越来越多,连厨房、餐厅上方也出现了渗水点,但楼上的彭壁还是不搭理,曾力怒了。他拨打了110,要民警帮忙处理。
但此事属于邻里纠纷,赶来的民警也只能给两家做工作,可也没有效果。在民警的建议下,今年1月,曾力向石峰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壁赔偿他的经济损失。
楼上水管渗漏造成漏水
需赔偿楼下2000元
法院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有说法。曾力认为,楼上两次漏水,不仅影响他的新房装修和入住,一家人还为此心情不愉快,请求法院判彭壁赔偿他的装修费和精神损失补偿费。而彭壁认为,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应该追加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为被告,他之前已尽义务修过一次漏水点,之后不应该由他负责。
那么,房屋漏水到底是彭壁装修造成的还是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对此,办案法官和建筑工程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结果表明:曾力家出现漏水,主要是由彭壁家水管渗漏导致。
虽然两人的房屋都处于开发商质量保证期内,但被告彭壁不能提供漏水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的证据,且彭壁已对301房进行相关水电、泥工等施工,对房屋原有结构已进行改造装修,且已实际入住。法院认定,漏水责任由301房主即被告彭壁承担。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被告彭壁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原告曾力要求彭壁立即整改,终止漏水并赔偿损失,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但是对于曾力提出的精神损失补偿费,法院判定没有依据。故一审判定彭壁立即修复房屋漏水处,并赔偿曾力家受损墙面维修费用2000元。
4月28日,曾力告诉记者,在法院判决后,彭壁很快赔了钱,并请来家装公司重新补防水层,现在家里也没有漏水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