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会同站4月27日讯(记者 许印文 通讯员 林萍)27日,记者获悉,会同县拨付2015年1至6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37.68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县孤儿基本生活。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会同县从2010年起按每人每月270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011年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增至600元、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增至1000元,截止2015年4月发放对象由2010年的70人增加至104人(103人为社会散居孤儿,1人为社会福利供养孤儿),至今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22.8万元。
其间,为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放到位,会同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拨付到监护人银行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领,且将一直发放到这些孤儿年满18周岁即成年为止。会同县新增孤儿可随时到县民政局申报审批,并从批准认定之日的次月开始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