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晚报4月28日报道 这几天,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4月27日,我们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小升初基本按照“免费就近、分类招生、分级管理”原则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并还强调严格禁止各类损害学生权益的行为,家长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举报电话52324445。
公办初中按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公办初中学校必须在划分片区内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招生,教育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一所公办初中合理划定招生服务范围,学校招生划片将于近日公布。
外地回潭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地教育部门依户籍与居住地的情况确定对应初中,实行划片招生,户口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居住地为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按“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学为主”的原则安排入学。
对于残疾学生,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各中小学要为他们随班就读提供条件,任何学校不得拒收。
民办初中自主招生,每人限报一所
“民办初中可自主招生,但也是面试入学,录满为止。”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我市城区有益智中学,江声实验学校等民办学校,湘乡有育才,名民等民办学校。志愿就读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可在学校网站提交报名申请表或到学校报名,每个学生限报1所民办初中,报名时间截止本月30日,学校以随机派位等方式公平确定录取对象,5月1日至10日确定录取对象。
该负责人强调,民办学校需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制度。原则上,民办初中应优先接收本地生源和有意到民办学校读书的在潭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如有多余学位,也可按“准入”、“准出”的相关原则,跨县(市)区招生。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读需交6证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按“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学为主”的原则安排入学。
需要注意的是,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在当地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务工居住地所辖学校或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住所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外地回潭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10日。
此外,市教育局还强调,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编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不得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学校不得收取招生报名费、资料费、押金等费用,公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记者 廖艳霞 通讯员 李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