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宁站4月27日讯(记者文齐帮 通讯员刘翔 周卉) 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 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2014年12月31日前,70周岁(含)至80周岁以下、80周岁(含)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70元。原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87元的,按187元调整增加。据此计算,原建材厂退休的李某运,1958年4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退休,工龄为39年,此次调待,74岁的他每月可增加养老金为110+2.5×39+50=257.5(元)。
此次调待共涉及全市25570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增发养老金4868991.7元,人均月增发养老金190元。目前,市社保局已全面完成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1至4月份增发的养老金本月底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