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站4月24日讯 (记者梁铨显 通讯员陈智慧) 日前,衡阳市城乡规划部门在办公楼大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对刘远香、谢香英两户在雁峰区湘江乡高兴村三组地段建设私房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前公示,目前该部门实现对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的网上、现场和电子显示屏全方位公开,进一步强化监督。
规划行政处罚不仅关系到建设业主、项目利害相关人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城乡规划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的树立。市规划部门以扩大规划行政处罚监督为突破口,大力推进阳光处罚。所有的行政处罚都必须由法制科室审核,重要行政处罚邀请法律顾问把关。规划项目行政处罚实行会审,并邀请住建部驻衡阳规划督察员参加,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处罚,督察员拥有一票否决权。对于有重大争议的行政处罚,及时组织听证会,妥善处理。
2014年,该局还将新修订的《衡阳市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通过媒体全面公示,防止权力乱用。截至目前,该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8份,实现了每个项目行政处罚定性准确、程序到位、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