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讯 近期,怀化市司法局运用第三方调解的方式对涉及会同县、靖州县、洪江市、贵州省天柱县等地的胡姓与洪江市土溪乡官溪口村村民邓某某之间的坟山纠纷组织调解,通过5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据《胡氏族谱》等相关资料记载,居住在洪江市、洪江区、会同、靖州、天柱等县市区的胡姓族人祖坟于元代葬于洪江市土溪乡乾溪山大人形,并于清光绪年间立有墓碑。1974年和1976年洪江市土溪乡官溪口村村民邓某某的祖父祖母也先后葬于此地。从2012年开始,胡姓原宗公后裔联谊会组织胡姓后人到此祭祖,发现邓某某家祖坟在其先祖胡朝卿墓界桩之内,并认为邓某某祖坟叠葬在其祖墓之上,要求邓某某迁走祖坟,按原样恢复胡姓先祖墓,并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胡姓后人找到当事人邓某某,采取上门、打电话、递条子等方式强烈要求邓某某迁坟。邓某某及其亲属和当地村民则认为其祖父祖母是由他父亲在“文革”时期所葬,且他的父亲已经过世,该处又是当地的责任山,表示坚决不同意迁坟。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胡姓后人多次将此问题反映到洪江市土溪乡人民政府和洪江市相关部门,洪江市土溪乡人民政府成立了专案小组,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2014年年底,胡姓后人将问题反映到怀化市司法局,怀化市司法局将此事交办给洪江市司法局,责成做好调解和稳控工作。2015年清明节期间,会同县司法局和洪江市司法局先后向怀化市司法局报告请求协调处理洪江市土溪乡邓姓与会同县胡姓坟山纠纷。称会同县团河镇就可能有接近200人参加扫墓,会同县其他乡镇和靖州、贵州凯里市胡姓人员也将参加,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接到报告后,怀化市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局长蒋亚文批示要求“协调洪江、会同两县市,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市稳定办报告此情况”。经请示市稳定办,4月10日怀化市司法局副局长张锦湘组织两地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司法所长,在会同县司法局召开协调会。听取纠纷调处汇报,确定了组织第三方调解的基本思路和促使双方和解的基本原则。
4月14日下午,怀化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组织纠纷双方在洪江市司法局纠纷调解室进行调解,并抽调芷江县司法局一名副局长和靖州县司法局一名司法所所长担任特邀调解员,负责主持调解。参加调解的除胡姓后人和邓姓亲属各4名代表外,洪江市司法局、会同县司法局、洪江市土溪乡党委政府、会同县团河镇党委政府以及洪江市土溪乡官溪口村村支两委相关负责人旁听并参与了调解。怀化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工作人员宣布调解纪律和原则后,将调解工作交由特邀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人员首先面对面地听取双方陈述事实和理由,考虑到胡姓后人代表情绪比较激动,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进行沟通协调。调解人员和两县市参加调解的相关负责人分头做工作、拿方案,进行耐心细致地反复沟通和协调,通过集聚集体智慧和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双方当事人共同承认对方祖坟存在;为后代祭祖方便,胡姓祖坟两边外扩至邓姓祖坟5寸作为胡姓另两棺祖坟的合葬墓地;修复祖坟具体时间由双方共同确定”的调解协议。这起历时4年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坟山纠纷终于圆满解决。(周福金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