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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72小时内未收短信告知 可向岳阳警方投诉
岳阳日报
 
04-24 09:10

岳阳日报全媒体4月23日报道 4月23日,记者从岳阳市公安局获悉,公安机关受理案后的72小时内未收到查询编码短信,或遇到民警不积极调查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扣押财物、案件处理不公正、执法执勤语言动作不规范等,可向公安部门投诉。

为规范阳光警务系统管理应用,确保系统运行高效有序、案件投诉办理及时公正,岳阳市公安部门出台了“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应用管理规定,对本级公安机关受理的72小时内未收到查询编码短信、不积极调查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扣押财物、案件处理不公正、执法执勤语言动作不规范等投诉,公安部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反馈。

2年前,岳阳市启用了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报案后,将在72小时内发送查询编码的短信给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凭此编码当事人及家属可以登录“湘警网”(http://www.hnga.gov.cn/)进入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查询案件办理状态,并可进行投诉。(记者 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