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南站4月23日讯 近日,衡南县法院对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据了解,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李某向同事胡某购买客户资料信息(姓名、住址、电话等)后转售苏某等,累计10万余条,收取现金338262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牟取利益,以购买方式从他人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转售他人,获利巨大,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故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五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