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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农妇被蛰身亡 亲属法庭索赔偿
红网芷江站
 
04-23 15:42

红网芷江站讯 在芷江县碧涌镇龙洋村菜田组曹某家的后山上,一个巨大的马蜂巢被人不小心弄脱掉到地上,曹某不幸被倾巢而动的马蜂群包围蛰成重伤,经抢救不治而亡。因肇事者未履行赔偿协议,被死者曹某的家属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2万余元。4月17日,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悲剧:农妇被蛰致死

“你好端端地从外回家,怎么连一句话都没留下就抛下我和儿子走了啊!”2014年10月9日12点,死者曹某的丈夫杨某月泪流满面地抱着儿子杨某勤痛哭不止。

悲剧就发生在当天上午9点。曹某,时年55岁,家住碧涌镇龙洋村菜田组。10月9日9时许,同组村民杨某荣与其妹夫张某来到地处曹某家背后的自留山砍伐树木。在砍倒一棵树木时,不料筑巢在该棵树上的马蜂巢随树木倒在地上,导致受惊的马蜂倾巢出动。为躲避马蜂叮蛰,杨某荣与张某迅速找好了地方隐藏,但并没有将马蜂袭击的险情告知正好路过该地与自己正面相遇的曹某。

蜂群见到曹某,便将其狂蛰一番,直至其倒地不起后,才相继离去。杨某荣与张某见大事不好,赶紧背上曹某送到碧涌镇卫生院抢救。因伤势过重,医生无力回天,曹某于当日12时22分死亡。

善后:赔偿协议未履行

当天,曹某的儿子杨某勤与肇事者杨某荣在镇司法所、派出所干警及村干部的主持下,就曹某善后事宜达成了一份协议:杨某荣一次性给付杨某勤1.8万元作为操办曹某丧事的费用,与10天内付清,并以房产作抵押。

然而10天过去了,杨某荣并没有履行上述赔偿协议所约定的义务。

诉讼:亲属获赔15万

2014年12月2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杨某荣在遇到受害人曹某路过马蜂成群的危险路段时,未将危险情形与安全防范告知曹某,从而导致曹某被马蜂蛰死,存在重大过错,对曹某的死亡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曹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能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曹某受害事件给原告杨某月、杨某勤造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15997元,杨某荣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4月17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杨某荣赔偿原告杨某月、杨某勤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1198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