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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法院多方协调为精神病当事人指定监护人
红网零陵站
 
04-23 14:44

红网零陵站4月23日讯(通讯员 沈超)近日,零陵区法院通过多方协调为一名精神病当事人指定监护人,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5年3月,零陵区法院受理了原告张某某诉被告顾某某离婚一案。该案承办法官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该案被告系一名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其病发时曾将邻居的房屋拆了,持刀将自己的哥哥砍伤,后由当地镇政府将其送到永州市精神病福利院进行强制医疗。由于,被告顾某某曾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也不准家人为其处理离婚事宜,否则谁处理该事就找谁麻烦。而原告张某某也曾找到村委会,明确表示不要村委会处理原被告离婚纠纷事宜,导致在该离婚纠纷中顾某某一时没有合适的监护人。

法院领导听取承办法官汇报后,十分重视该案件,多次和承办法官一起到当事人的村委会和接履桥镇政府协调该案件,通过多次耐心细致做工作,最终确定由该村委会作为顾某某的监护人,依法参加该案件的诉讼程序。

接履桥镇党委书记事后感叹道:“顾某某在病发时具有极大的人身攻击性,现在又碰上离婚纠纷,如果不处理好这件事会给我们镇带来很大的社会治安隐患,多亏了邮亭圩法庭多次细心的做工作,化解了我们村委会和顾某某家人的忧虑,及时保障了顾某某的合法权益,我代表接履桥镇党委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