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21日报道 4月20日,耒阳市委发出通报,对8个单位、15名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停职。并明确停职的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予以恢复职务;未能完成任务的,一律免职。
为从根本上解决为官不为、政令不通等问题,今年初,耒阳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的一号文件,把全市所有工作全部量化后实施捆绑,并与单位和干部考核挂钩,严格按工作开展和项目开工进度的时间结点到期结账。各单位于每月26日前将本单位月度工作要点报分管(联点)市领导审阅,再分别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联点)市领导签字后,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备案,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形成月度工作要点调度表、全市重点工作调度表和领导批示及交办工作调度表,在耒阳党政门户网和督查电子平台网上公布。
新市镇、住建局等8个单位今年第一季度财税、“两违”税费清缴、新农合筹资任务落实排最后一名,有的2014年10月以来新增“两违”建筑处数最多,按一号文件的考核办法,这些单位15名主要责任人被诫勉谈话或停职。(记者 朱章安 通讯员 袁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