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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今年已处理网络消费纠纷33宗
红网怀化站
 
04-22 11:28

红网怀化站讯 4月17日,记者从怀化市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针对网络消费纠纷日益增多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从日常监管、教育引导、畅通投诉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强化网络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共处理各类网络消费纠纷33 宗,同比增加45%,其中成功调解30 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 万元。

为加强日常监管,市工商局通过省局网络监管综合平台的上线使用,以登记数据为基础,安排专人利用系统对辖区经营户开展排查工作,核查经营户是否自建网站。目前,已核查经营户655 户,其中自建网站经营户132 户。在此基础上,建立辖区网络经营户监管数据库,安排专人每周开展网上抽查,对网店开展常态化“网络巡查”,重点查看经营户是否存在商标侵权、发布虚假广告等情况,必要时对经营户开展实地检查。

同时,加强对网络经营户的教育引导,并通过官方微博、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发布网购消费警示,呼吁消费者参与电商促销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谨防促销陷阱。针对网购特点,该局采取电话、邮件、微博、旺旺等方式与买卖双方进行沟通,组织开展调解。对存在无照经营、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截取交易页面,保留聊天记录,以备维权举证。

网购到伪劣商品如何维权

招数一:消费者网购发生纠纷,维权遭拒时可向第三方销售平台主张权利。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如果能够证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还可以要求网络平台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招数二:网购要注意保留各阶段相关证据。

保存商品原始网站的页面截图,可防止商家将商品下架后无法查询商品销售信息,保存商品物流收货记录,可以认定侵权结果发生地,从而确认消费者所在法院是否具备管辖权。

招数三:消费者除了主张退货退款外,还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付费用的三倍。若涉案产品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厂家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