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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上司责骂 心生歹念竟盗公司财物
红网张家界站
 
04-22 09:40

红网张家界站4月21日讯(通讯员 谷婕妤 刘韬)近日,由张家界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莫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获永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莫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因不满上司责骂自己,被告人莫某产生报复心理,恰好又缺钱用,遂心生歹念。2014年12月14日19时许,被告人莫某来到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某小区内自己工作的公司外,使用随身携带的尖嘴钳撬开防盗窗后进入该公司内,随后又用尖嘴钳撬开公司存放钱款的铁皮柜,盗得现金人民币7750.8元。案发后,被告人莫某及其家属将所盗赃款全部退回。

检察官提醒:面对责难,应当有谦虚之心,认真检讨自身是否存在不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切莫因一时意气触犯刑律,世上没有“后悔药”,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冷静的处理问题,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