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桂东站4月21日讯 (通讯员 郭帆)县物价局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湖区、桂东县水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湘发改价商[2015]242号)文件精神,对全县各小水电站的经营成本进行审核把关,并报请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桂东县2000年及以后建成投产的水电项目(桂东石门山电站等64个电站),按全省统一的上网电价0.37元/千瓦时的标准执行,对2000年以前的水电项目(桂东秋里电站等14个电站),按0.35元/千瓦时的标准执行,该调整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红网桂东站4月21日讯 (通讯员 郭帆)县物价局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湖区、桂东县水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湘发改价商[2015]242号)文件精神,对全县各小水电站的经营成本进行审核把关,并报请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桂东县2000年及以后建成投产的水电项目(桂东石门山电站等64个电站),按全省统一的上网电价0.37元/千瓦时的标准执行,对2000年以前的水电项目(桂东秋里电站等14个电站),按0.35元/千瓦时的标准执行,该调整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