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凤凰站4月21日讯(特约记者 吴勇英)“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4月17日,在凤凰县机关案件查办学习交流会上,县纪委检查室主任田岩平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案件检查流程、证据收集的策略、询问谈话的方法技巧等,为机关全体干部讲授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业务知识。
“通过办案业务辅导、案件研讨交流,我不仅掌握了新的理论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工作方法,而且提高对办案工作的认识,学到了办案涉及的专业知识”、“这次学习,内容丰富,指导性、针对性强,使我明白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技巧”学习会上,凤凰县纪委干部纷纷交流学习感言。
2015年以来,凤凰县纪委监察局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案件审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案件审查数量成倍增长,但办案力量却频频告急。为解决这一矛盾,县纪委在机构数量、行政编制不变的前提下,坚持内部挖潜,整合优化办案力量,将人力资源和力量配置向查办案件一线倾斜,极大地增强办案力量。
针对一些纪检干部不懂查案、不会查案等问题,县纪委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来抓,建立全员查案制度,不分科室,不分岗位,人人学习查案,人人参与查案。针对办案业务不熟问题,实行联合带案,检查室每查一案,都要带1至2名办案新手参与办案,非检查室办案,都要有一名检查室办案骨干全程参与指导。在具体案件查办过程中,实行以案代训、以会代训、案例分析、专家指导等多措施,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快速成长,让纪检干部人人“会办案”,人人“能办案”,具备“办大案”、“办要案”的能力。针对办案力量不足问题,打破各室“单兵作战”的办案格局,实行联合办案,整合人力对大要案进行集中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