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溆浦站讯(通讯员 张贻利 禹超群 乔海平)贩卖毒品被处徒刑,身患绝症被暂予监外执行后,仍不思悔改继续贩毒。近日,溆浦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二年,与原判剩余刑期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吴某系溆浦县龙潭镇农民。2013年11月15日,溆浦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刑罚执行期间,因吴某患上尿毒症需住院治疗,司法机关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尚有余刑一年三个月未执行。出狱后,吴某不思悔改,误认为疾病特殊,司法机关对自己没折,自己不会再入狱坐牢,反而明目张胆贩卖毒品。2014年11月10日,吴某向吸毒人员销售毒品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检察官介绍,为体现了人道主义,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刑事诉讼法设定了暂予监外执行制度,规定对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具备严重疾病等相关法定情形的,可暂时监外服刑。同时又规定,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如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可对其收监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