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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国甫:以百折不挠的韧劲狠抓改革任务落实
红网怀化站
 
04-21 10:54

红网怀化站讯 4月20日上午,怀化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彭国甫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精神,研究审议有关改革方案。市领导赵应云、李军、杨方明、王小华、石希欣、赖馨正、易贵长、谢宏有、江波、向型楚、胡长春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会议要求,要高度统一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把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抓到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严控机构编制。要强化组织保障,做到领导有力、指导有力、协调有力、工作有力,坚持“先到位,后理顺;先运转,后完善”,严格按照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改革。要严明工作纪律,严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会议听取了全市绩效评估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我市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2015 年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和《党政管理绩效考核及结果运用改革方案》。会议指出,绩效评估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指挥棒”和管理工具,是推进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改革的重要杠杆。《方案》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实现“四个新突破”以及重大工作紧密结合,把经济社会发展与党建紧密结合,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紧密结合,体现了以结果为导向的过程管理,体现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会议要求,要强化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把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干部业绩、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使之与干部人事管理,与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位子、面子、票子全面深度挂钩。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怀化市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的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实施方案》必须符合法律的依据、程序和原则,必须与中央、省委的提法和要求完全一致,做到精准、精确、精细。要与原先出台的市委意见和人大决定有机衔接,突出怀化的具体操作和具体问题,拿出科学可行的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保障司法公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走上法治化轨道,通过法治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

就进一步做好下阶段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彭国甫强调,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市一体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的一体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要求,将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市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办。

要坚持改革“最先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统筹抓。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深入调研,不断增强改革的预见性和有序性,不搞生搬硬套、照搬照抄,决不仓促出手、盲目上马。要科学论证,抓紧做好方案的起草、论证、评估、审议、细化等,抓紧细化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考核问责等,切实增强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要总结提升,结合怀化实际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提炼、推介我市改革经验。

要坚持以百折不挠的韧劲狠抓改革任务落实。要围绕目标抓落实,逐条逐项落实改革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确保改革成果惠及于民。要突出重点抓落实,紧紧围绕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狠抓改革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市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改革举措落实到位。要强化督察抓落实,围绕落实改革任务抓好督察,抓紧启动重大改革专项督察,真正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推进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