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晚报4月20日报道 “谢谢合议庭成员,4天内把案件调解结案,还帮我申请到了低保名额,真是太感谢了。”4月19日,76岁的刘春林握着湘潭县法院人民陪审员陈治国的手,一脸感激地说。
2014年6月25日,刘春林老人因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合议庭成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刘春林老人虽有两个儿子,但长子自幼患有小儿麻痹症,次子因患骨髓癌于年前去世;老伴年老体弱,已丧失劳动能力,一家的经济重担全落在了刘春林老人的身上。
老人的受伤,无疑让这个本来就十分窘迫的农村家庭雪上加霜。考虑到老人的生活状况,合议庭成员积极组织案件原、被告双方调解。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成功调解后,人民陪审员陈治国立即向民政部门反映刘春林一家的困难情况,为老人申请办理低保。湘潭县民政局在知悉这一情况后,派出工作人员到刘春林家中落实情况,并特事特办,就地批准了刘春林一家的低保。(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