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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买分卖分盗分”违法 交警部门着手严查
红网宁乡站
 
04-16 13:37

市民通过易站通自助终端机便捷办理交通违法处罚手续。

红网宁乡站讯 驾车过程中出现交通违法行为,自己驾驶证上的分不够,能否买分抵扣?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上没扣掉的分能否转让?4月13日,记者从县交警大队获悉,驾驶证“买分卖分”其实属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已出台多项举措着手严查。根据上级部署,该大队将开展打击驾驶证“买分卖分盗分”专项行动。

据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杜绝利用他人驾驶证买分卖分和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处理交通违法现象的发生,市交警支队对交通违法处罚相关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所有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的当事人都必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公安交警处罚窗口办理。对于利用驾驶证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进行专项打击。交警部门还将通过科技手段加大窗口办理人员的审核力度,包括视频音频录像录音,固定业务办理证据。对一个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所有的不同号牌机动车违法行为超过3次的或者一年内处理同一号牌机动车名下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超过3次的,在驾驶人办理其违法处理业务时,系统将提供“严重嫌疑”业务预警及相关交通违法记录查询,该驾驶人处理的非现场违法由系统自动上传公安部交管局,公安部交管局将定期进行分析监管(即一本证最多只能用于3台车,一台车最多只能用3本证)。

对于查实的“买分卖分盗分”行为,明确以“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定性,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对“买分、卖分”中涉及的买分人和中介人员,固定串通的事实证据,以“提供虚假证言”共同违法人予以处罚;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故意骗取中介费用的,以诈骗行为处罚;对伪造证件虚假注册网上车管所信息处理交通违法的,以伪造公文证件处罚。经调查,以上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罚业务不允许委托办理,必须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违法行为进行确认才能处理。

交通违法处罚办理有了三种自助途径

“真的很方便。”4月14日,县交警大队服务大厅门口,市民刘先生通过易站通自助终端机,便捷地办好了一起交通违法处罚手续。目前,在我县,交通违法处罚办理有了三种自助途径,分别为登录长沙交警官方网站自助办理、通过易站通自助终端机办理和通过长沙银行自助终端机办理。

因无需再在交警处罚窗口办理其他手续,省去了排队等麻烦,交通违法处罚自助办理受到了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欢迎。并且,随着自助途径的不断拓展与完善,越来越多机动车驾驶人享受到了其中的便捷。据统计,自春节前投入使用后,全县通过易站通自助终端机办理交通违法处罚手续的机动车驾驶人不断增多。近段时间,通过这一自助途径办理交通违法处罚手续的,日均达30多人次。 文/图 龚再蓉 魏瑛

链接:实现自助办理的三种途径

1、登录长沙交警官方网站自助办理

通过互联网登录长沙交警官方网站,进入交通违法处罚窗口,按照提示进行办理。此种途径仅限于长沙籍驾驶人、湖南地区号牌的车、违法地在长沙地区、单笔罚款200元(含)以下的非现场执法的交通违法记录。同时,必须是“三证合一”,即: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为同一人。

2、易站通自助终端机

步骤一:请准备好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同一名下的能够支付罚款的银行卡一张。

步骤二:选择好处罚种类,再依据种类采取恰当的方法。

(一)已在处罚窗口办理,持有处罚决定书,只需缴纳罚款的请选择“决定书缴款”,按要求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插入银行卡缴纳罚款即可。如出现银行卡已扣款但违法记录未消除的情况,可致电0731-85110344、85112130进行数据更新。

(二)未在处罚窗口办理的,按如下顺序操作。(1)选择机动车违法处理;(2)放置身份证原件读取身份证信息,成功后输入驾驶证档案编号;(3)选择车辆类型,输入车牌号码及发动机后六位进行验证;(3)根据交通违法行为列表查看违法记录详情,选择需要处理的违法记录,能够通过自助终端机处理的记录标记为“详情\处理”,只能查询不能通过自助终端机处理的记录标记为“详情”;(4)用户根据已查到的违法记录,点击“详情”查询违法详细信息;(5)阅读法律声明,点击“确认”,阅读处罚决定书内容,点击“确认”进入罚款缴纳界面;(6)插入银行卡,输入密码,处理成功后可继续处理剩余违法记录,处理完毕请点击退卡;(7)如出现银行卡已扣款,但违法记录未能处理的情况,属于网络异常引起的数据丢包现象,不要再在自助终端机上重复办理,请到处罚窗口现场办理。所扣款项将五个工作日退还到您的支付银行卡上,如需帮助可致电0731-82809182。

3、长沙银行自助终端机

步骤一:请准备好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同一名下的能够支付罚款的银行卡一张;

步骤二:选择好处罚种类,再依据种类采取恰当的方法。

(一)已在处罚窗口办理,持有处罚决定书,只缴纳罚款的,可依次按“便民警察、决定书缴款、输十五位决定书编号两遍、插银行卡输密码、核对决定书信息、确认缴款成功”的操作办理。如出现银行卡已扣款但违法记录未消除的情况,可致电:0731-85110344、85112130进行数据更新。

(二)未在处罚窗口办理的,可依次按“便民警察、电子警察处理、插入银行卡输密码、放置身份证原件至读证处、输入驾驶证档案编号、点新增绑定、输车牌号和发动机后六位、违法信息查询、处理(每条违法行为信息将以列表形式列出,如需处理请点击‘办理’,进行违法信息确认,点击缴款,缴款成功后选择‘打印凭条’)”的操作办理。如出现银行卡已扣款,但违法记录未能处理的情况,属于网络异常引起的数据丢包现象,不要再在自助终端机上重复办理,请到处罚窗口现场办理,所扣款项将五个工作日退还到您的支付银行卡上。如需帮助,可致电0731-85110344、8511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