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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纪委启动分级初访承诺制度 引导举报人行使权利
长沙晚报
 
04-16 10:32

长沙晚报4月16日讯(记者李静)群众出于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而举报,如果群众的举报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就会辜负他们的信任和期待。但是针对群众越级上访,举报件一件多投,基层信访办结效率不高等问题,又该如何解决?日前,宁乡县纪委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推行分级初访承诺制度,积极创新方式引导信访举报人正确行使权利,强化信访工作人员责任,构建互信互重的信访工作格局。

据悉,分级初访承诺是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具有管辖权的纪委(纪检组)在接受实名信访人初次举报时,与信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约定处理时限、处理方式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促使受理单位做到有诺必践、有行必果,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双向承诺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等于立了军令状,既要认真接待,还要及时调查处理,这样才能有底气给来访人答复。”流沙镇纪委书记尹红波说。

一方承诺“优先办理、如期答复”,一方承诺“实事求是、配合调查”。“有了这个承诺,我们老百姓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听了纪委工作人员的介绍,前来信访的群众放下心来:“现在知道县纪委会怎么办理我的举报,我就不会到处去上访了,就在家安心等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