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江永站4月15日讯(通讯员 李秀梅)4月13日,我县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学习新《环境保护法》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有关文件,传达贯彻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湘政发[2015]6号)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县环保工作。副县长杨迪松及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场、29家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各乡镇场、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排查环境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进行督促检查,开展综合整治。
会议指出,根据省政府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规定,获得初始排污权指标的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获得初始排污权。从2014年10月15日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总量控制指标的工业企业,必须通过排污权交易机构购买获得,目前我县已完成13家现有合法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工作。
副县长杨迪松在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抓好环境大检查和污染减排工作,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夯实环保日常监管,严控乱排乱放,推动全县环保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