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娄底站4月15日讯 (通讯员 梁旦华)为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近日,双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双峰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县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为确保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龙燕青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经开区、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安监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和大检查工作的五个主要方面内容。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乡镇(含经开新区)、县经开区开展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是大检查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细化大检查方案,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督促工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纠,切实开展整治;县环保局以抽查方式督促大检查工作,分8个小组,对口与各乡镇、县经开区联系。大检查工作从4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排查整治结果将由县政府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