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东安站4月14日讯(通讯员 唐孝勇)4月12日晚,东安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违法人何建华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罚款3500元。
4月12日19时30分,东安交警巡逻中队、法宣股民警在白牙市镇小心田路检时,发现一辆无牌摩托车在超速行驶,立即要求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吹气检测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酒后驾驶,并且驾驶人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何建华对自己酒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原来,当日上午,何建华刚与原妻子吕某办完离婚手续,心情郁闷,中午独自喝酒到14时左右,喝了大约1斤半米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