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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大常委会部署《森林法》执法检查
红网怀化站
 
04-14 11:09

红网怀化站讯 为了全面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促进怀化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有力保障生态怀化建设,4月 10 日,怀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在会上发表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运鹏、李应友、蒲学联、蒋丙生,秘书长陈一翔及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金丹华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对象和范围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单位是 : 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公用事业局,怀化工业园区,市森林公安分局等。重点检查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林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实施;退耕还林等林业政策执行;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林业执法机制建设;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等 6 个方面的情况。按照部署,执法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3 月至 4 月上旬为组织发动阶段;4月中旬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各检查小组对市直相关单位 13 个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5 月中旬形成执法检查综合报告,5 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形成审议意见;6-9 月,对市政府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9 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表决市人民政府对执法检查情况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结果。

就如何开展好此次执法检查,杨方明强调,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深入贯彻实施《森林法》的重大意义。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努力扩大我市生态优势的迫切需要,是认真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要明确职责,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确保执法检查取得真正实效。全面把握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通过对《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准确评价近 5 年来全市林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督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实施好《森林法》 ,进一步加强森林保护利用工作,扩大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及提供林产品的作用,促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

会上,副市长金丹华代表市人民政府报告怀化市贯彻实施《森林法》的情况,市林业局局长黄登就如何做好此次执法检查的配合工作作表态发言。动员会后,还进行了《森林法》知识专题讲座,专题讲座由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管理处处长高静芳主讲,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森林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