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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系列香烟被盗案告破 最小嫌疑人未满16岁
红网龙山站
 
04-14 10:34

红网龙山站4月14日讯  近日,龙山县公安局民安派出所刑侦中队在短短的6天时间内成功侦破系列香烟被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追回被盗香烟百余条,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

临街小店香烟频被盗

3月18日,民安派出所接到潘某报警,称自己经营的店铺被人盗窃,店内价值13000余元的香烟不翼而飞。3月20日,刘某到所报警称自己经营的小卖部被盗,多条香烟被偷走,价值3000余元。

香烟被盗案接踵发生,盗贼昼伏夜出,神出鬼没,令人防不胜防,一时间许多店主为此惊恐不安。

警情即是命令!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龙山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当即责成民安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人海摸排追查嫌犯

专案组民警兵分数路,多管齐下,在四处查找赃物的同时,详细回访受害人,以被盗店铺为中心进行走访,同时对辖区有前科、有劣迹的人员进行梳理排查。

经过细致现场勘察和反复论证,民警发现被盗商店晚上无人值守,被偷物品除了香烟外还有槟榔、方便面及少量留在店内的现金。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时机选择等如出一辙。由于店铺临街,店门均完好,民警决定并案侦查,初步分析嫌疑人极有可能翻墙入室,且作案人员应该不止一人,有结伙作案可能。

但狡猾的犯罪分子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没有在现场留下有价值的痕迹物证,销赃渠道隐蔽……经过仔细深入的调查走访,办案民警一时间没有掌握有价值的线索,案发现场也没有目击证人,两家被盗店铺都没有安装监控,案件的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就在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困境的时候,负责调阅沿线视频的工作组发现重要线索!经过反复细致甄别,民警发现3月18日凌晨,一名年纪在30岁左右的男子与一名身材十分瘦小的年轻男子出现在通过潘某店铺路上的视频中,两人左顾右盼,形迹可疑。3月20日凌晨,有作案嫌疑的年轻男子伙同另一名年轻男子出现在监控中。不多久,之前那名年约30岁的男子疾步与两人碰头,低头交接后快速离开,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案情露出了曙光,专案组民警破案信心大增。为早日将嫌疑人抓获归案,专案民警顾不上休息马不停蹄对嫌疑人身份进行摸排,同时与交巡警大队资源共享,所队联手一边布控一边有针对性开展防范工作。

惯偷屡教不改食苦果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在走访摸排中,民警发现监控中30岁左右的男子系吸毒人员曾某林,其于2010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七个月,2013年刑满释放。出狱后,曾某林没有正当的职业和固定的经济来源,不务正业,沉迷网络。

务必尽快将曾某林抓获归案!民安派出所、交巡警大队达成共识,高强度、高密度铺开巡逻布控工作,联手对曾某林的活动轨迹进行摸排。

3月23日凌晨五时许,交巡警队员在巡逻时碰到正在街上闲逛的曾某林及两名年轻男子,遂将三人带回公安机关进行盘查,并移交至民安派出所。经审讯,曾某林交代,自己出狱后没有经济来源,萌生了盗窃香烟卖钱的想法,先后几次翻墙实施盗窃;后来在网吧上网时认识了肖某,便以请上网、请吃饭的方式邀约、教唆肖某一起作案;后肖某又叫上自己的朋友晏某一起实施盗窃。3月28日,曾某林与肖某翻墙盗窃潘某的店铺;3月30日,肖某、晏某将刘某店铺的香烟洗劫一空。此外,曾某林先后独自作案7起,被盗香烟销赃至某当铺、网吧;被盗槟榔、方便面被自己食用;被盗现金被挥霍一空。曾某林、肖某、晏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曾某林等人的供述,民警顺藤摸瓜,及时为失主追回被盗香烟一百余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两万余元。

目前,曾某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肖某因未年满十六周岁被处于行政拘留不执行,晏某因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被处于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