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娄底站4月14日讯 (通讯员 李俏 李勇兵) 4月9日,娄底市召开2015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尹华凯出席会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娄底支队机关官兵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会议全面总结了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消防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了2015年消防工作任务,表彰了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会议指出,2014年,全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广大消防官兵忠于职守,竭诚奉献,实战化训练改革成绩显著,消防基础建设再上台阶,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空前,消防宣传教育声势浩大,消防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要求,一是要认清当前形式,强化责任抓落实。全市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党委政府专项督查、安委会安全生产督查考评内容,强化各项工作落实;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委员工作督查、会商联动、专项督办、联合执法等职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落实单位自主之责,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建设,严格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落实定期报告备案机制;要落实行业自律之责,加强消防安全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建设,摸索和完善自律管理体制。二是要明确工作任务,强化重点抓落实。开展隐患常态治理,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以定期分析评估消防安全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消防建设基础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紧贴融城战略部署和娄底城镇带建设,要加大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力度,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深化消防宣传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以提高消防知晓率为目标,将消防知识纳入素质教育、职业教育、普法和科普教育内容,全面提升公众消防素质。三是要严格检查考评,强化措施抓落实。完善消防工作考评体系,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全市安全生产督查考评和“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检查,继续完善党委跟踪督办、政府定期考评的消防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消防工作深入开展;从严追究责任,凡是工作不落实、火灾隐患督改不力的,充分认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凡因工作失误而导致本行业、本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当地政府及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责任捆绑”,依法依规追究领导责任和法律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市消安委成员单位在会上向市政府递交了2015年消防工作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