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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法院试水庭审新方式 证人可视频出庭
益阳晚报
 
04-13 15:15

益阳晚报讯 如果证人远在他乡、有健康原因、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符合其中一项,可考虑视频网络质证”,4月10日,益阳资阳区人民法院法官狄卫华说。

4月8日,资阳法院首次将网络视频质证搬上法庭。资阳区人民法院长春法庭在审理原告陶某与被告益阳某学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主审法官狄卫华通过网络视频,让远在广东中山的证人曹某“出庭”作证。

在这起案件中,证人曹某的证言对于还原整个事件的真实经过起到重要作用。但曹某远在广东中山打工,因为时间和经济上的原因,无法亲自出庭作证。为了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减轻当事人打官司的“诉累”,主审法官和当事人沟通后,决定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让证人曹某在广东中山完成出庭作证的过程。

主审法官通过网络视频对证人曹某的身份情况予以核实,并向他说明了权利义务。曹某通过视频陈述了自己当时在场时的事实经过,并通过视频确认了书面证言上签名确为他本人所签。(记者 曹灿 通讯员 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