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4月13日讯 (记者 胡丽君)近日,家住五岭大道懿德园小区的业主黄先生向市长公开电话(12345)反映,他家的住宅房,在市房产局办理的房产证上登记编号为504室,而北湖公安分局登记的门牌号为506室。两个不一样的住房编号给他生活带来不便。
“房产证上的编号与门牌号不一致,看似小问题,但在办理迁户、身份证或者房屋转让交易时会发生矛盾,无法办理手续。”黄先生说,他所在小区这一栋住宅楼都存在这一问题。但当他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时,公安与房产部门各自认为编号无误,黄先生不知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以更正编号。
为何会出现“一房两号”现象?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户口簿上的门牌号由公安部门负责审批编制,北湖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雷运雄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这种现象。”门牌号是根据国家公安部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的。我市也作出过门牌号管理相关办法规定,小区楼盘由开发商按照规范要求初步设计编排门牌号,先报经属地公安部门审批。规划、房产等部门则按审批结果进行后期采用。
雷运雄分析,一些开发商门牌号的编制很不合规范,有的存在跳号现象,有的含带英文字母、横杠符号。不规范的门牌号无法通过审批,且户口办理系统也无法识别。也有部分开发商未按程序办理门牌号审批,而是先行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预售登记,导致房屋预售登记证上的房屋编号与最终确定的门牌号不一致。还有一种情形是,市民误将预售登记证上的房屋编号与房产证上房屋编号混为一谈。
市民如果发现房产证编号与户口门牌号不一致情况,该怎么办?公安部门提醒,可到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再到房产部门申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