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4月10日讯(通讯员 邓忠宝 施祖银)4月7日,刚领到工资的胡某高兴地对紫溪市司法所工作人员说道:“要不是你们,我的工资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拿到,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近日,在东安县紫溪市司法所的倾力调解下,43位农民工(村民)终于领到了拖欠1年半的工资和田亩租金127192元,一起因土地流转而引起的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13年10月,紫溪市镇老板刘某以土地流转的方式承包了本村稻田52.78亩种植蔬菜,与村民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每年每亩租金400元,并在当地返骋43位农民打工。由于刘某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种植失败亏损,欠下民工租金及劳务工资共计人民币127192元,民工多次催讨,刘某以无钱支付为由拖欠租金及工资。虽经村委调解多次,双方还是各持己见,最终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15年3月15日,农民工代表找到紫溪市司法所,请求司法所帮忙调解。紫溪市司法所受理本案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村里调查核实此事,逐户了解情况。3月19日,组织刘某和农民工代表到司法所调解庭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对案情的分析,反复向双方当事人宣讲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最终明白了邻里之间应该以和为贵的道理,也学到了不少的法律常识,他们在感谢司法所干警的同时,微笑着达成了调解协议,除当场兑付4万元外,余下工资半月内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