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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妇女卫生费发放提标 每人每月提高至50元
红网怀化站
 
04-09 14:05

红网怀化站讯 自4月起,新晃提高了妇女卫生费发放标准,由原来的15元/月/人提高至50元/月/人,全县每年将增加财政预算支出150万余元。

该县按湘劳社发 [2002]129号文件精神执行了 13 年的妇女卫生费发放标准,相对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以及物价的大幅攀升,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 该县作出了以上调整,所需经费由该县财政从原渠道中解决。( 杨长仪 杨胜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