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武冈4月9日讯 (通讯员 关杨博 成芃) 4月8日上午9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武冈交警大队民警杨明洪烈士被害案在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上诉人肖胜的死刑裁定,该院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4年9月19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武冈市人民法院开庭判决了杨明洪烈士被害一案,当场判决被告人肖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肖胜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湘萍、杨璐如、杨文宗、蒋完玉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元;驳回陈湘萍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书宣读完后,肖胜表示不服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将上诉至省级人民法院。
当天,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武冈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召集受害方亲属及犯罪嫌疑人肖胜(杀害公安民警杨明洪的凶手)的亲属,公开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宣读完后,犯罪嫌疑人肖胜表示没有意见,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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