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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清明节期间行拘6名失火烧山者
红网嘉禾站
 
04-08 16:09

红网嘉禾站4月8日讯 (记者 尹振亮 通讯员 潇风) 4月8日,因清明节扫墓失火烧山的违法嫌疑人何球生在嘉禾县拘留所里深有感触地说:“真是大不该了,自己不仅要被行政拘留7天,而且还要罚款一大笔,以后再也不做这样的蠢事了。”仅清明节期间,该县共查处森林火案8起,行政拘留6人次,其中2人将被移送司法,行政处罚12人次。

针对清明节期间气温高,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等实际,嘉禾县采用超常规措施和手段,创新工作机制,出重拳,下猛药,铁腕治火,要求13个乡镇和1个林场均签订了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建立了“万千百十”的工作机制,既下发10万份禁火令,张贴10000条(块)宣传标语,加大群众森林防火的参与度和知晓度;利用近1000只农村“金喇叭”不定时向全县880多个村组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广播;组织100台左右的宣传车和100支由基干民兵组成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每个村抽派10名中老年人把守村口要塞,见到有上山扫墓祭祀的人员就给予“提醒提示”敲警钟,使人做到心中有数等。

清明节期间该县领导还坐阵值班,靠前指挥,科学调度,各地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员24小时待命,明确县、乡、村、组四级联动责任,加大扫墓人员携带火种的检查及杜绝坟地用火行为。一旦发生火情,做到迅速出动,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县里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地段、区域、路口周围进行周密巡护盯死看牢,并不定期深入乡镇场和村组对扑火设备、隐患排查、巡逻巡查、值班备勤、信息报送、通信联络等进行明察暗访,采取纪律和行政手段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管控,杜绝野外火源。

对在清明节期间置若罔闻、引火烧山者,该县本着“扑救及时,有火必罚,有灾严惩”的原则,精心组织森林公安局人员出重拳,施重典,全力以赴地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4月3日上午9时,永州市宁远县冷水镇盘市村的13组村民李本良、李本云、李顺万和李本来四位堂兄弟带上扫墓用的祭品一同来到嘉禾县盘江乡长田尾村良家山的祖父墓地扫墓。在墓地里烧冥纸钱时,因一股大风吹来,把带有明火的钱纸飞入旁边的杂草丛中,迅速点燃杂草,几分钟后就烧毁墓地上方的松树林10.1亩,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余元。4月3日下午,嘉禾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将违规用火烧钱纸,引发嘉禾境内森林火灾的李本良、李本云和李顺万,分别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决定。事后,点火焚烧纸钱的李本良后悔莫及地说:“真的很不应该,扫墓时不顾大风天气烧钱纸,麻痹大意引发了森林火灾,以后我们一定会吸取教训,改用鲜花祭扫祖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