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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严惩“老赖” 多年债务31万元终追回
衡阳新闻网
 
04-08 15:37

衡阳新闻网4月8日报道 2015年4月7日,周某香手执锦旗来到蒸湘区人民法院,她双眼满含热泪,双手紧紧握住陈法官的手说道:“感谢法院帮我讨回了欠款,结束了我多年的追债生活”。

2005年11月至2006年3月间,全某因为承办的某建设工程缺少资金,以衡阳市华新开发区某处房产作抵押,多次向周某香借得现金合计28万元。2006年9月,全某再次向周某香借得现金3万元。随后,由于全某借款不还,周某香多次讨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全某偿还借款。

案件审理过程中,全某无故缺席庭审,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全某偿还周某香借款31万元,并支付利息。2012年7月,周某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全某刻意躲藏,故意转移可供执行财产,法院执行工作面临巨大阻碍。承办法官在多次找寻未果后,将全某列入限高消费“黑名单”。

法院的“限高消费”举措并未让全某主动来履行应还债务,他继续与法官玩着“躲猫猫”的游戏。对此,法院以全某的行为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在法律的威慑之下,躲避多时的全某只能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经陈法官给全某分析利弊,说法析理后,全某向法院提供了可执行财产。至此,周某香拿回了追债多年的31万元,出现了前述的一幕。 (记者 罗辉 通讯员 李艳丽 李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