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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红网娄底站
 
04-08 14:48

红网娄底站4月8日讯 (通讯员 鄢金玉)近年来,新化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大事来抓,科学谋划,扎实推进,狠抓保障条件、体系建设、制度完善“三到位”,推进监管措施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也越来越被社会广泛关注,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任务更重、责任更大。面对新的形势和工作要求,新化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资源配置,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配强配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新化县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县、乡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了对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的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约谈等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落实好各层级属地监管责任。

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新化县统筹建立了农业、食品药品、工商、公安等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工作分工,避免出现监管盲区、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等现象。

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法律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涵盖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零售、批发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调顺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是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新化县农业局制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对局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乡镇农安站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权责统一,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同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将农药监督管理站、检验检测站、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归口农安局管理,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向农安局倾斜,并向各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和企业都派驻了安全专员,充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业队伍。26个乡镇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了农残速测仪、电脑等办公、检验设备。全县各村、组也聘请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信息员,各农产品生产基地也明确了监管员,实现了从县到乡、村、组、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新化县农业局与全县所有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签订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责任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管理、农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发市场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