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4月7日讯 (通讯员 唐双明)4月7日,潜逃十一年后落网的桂阳籍男子雷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至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十一年前,雷某伙同他人以假币收购他人黄金308.4克,同伙当场被抓,而雷某得黄金潜逃在外,于今年3月2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4年5月,雷某与同村雷乙某商量购买假币骗购黄金。5月的一天,雷某与雷乙某两人来到广州市火车站购买了34000元假人民币。5月30日,两人携带假币来到以金、银饰品加工著名永兴县柏林镇。为了不被识破,两人并未在柏林镇上作案,而是来到柏林镇的乡村,来到了彭某家中。彭某家中正好有一批黄金急于出手。经过讨价还价,二人以32100元购买了308.4克黄金。雷某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假币支付对方32100元。在彭某家人清点识别现金时,雷某借口上厕所携带到手黄金先行离开。不久后,假币被彭某及家人识破,还在现场的雷乙某被彭某及家人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案发后,同案人雷乙某被永兴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定罪判刑,而雷某却一直潜逃在外。
目前,该案已移交至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