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讯 4月7日,记者从怀化市卫生局获悉,2015 年,怀化市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扩容至24种疾病。这一改革举措,为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增加了一重保障,将惠及全市近 400 万参合农民。
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患者因住院发生的合规高额医疗费用进一步保障的政策措施,以切实有效减轻参合人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 〈怀化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规定,怀化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全市参合人,2015年筹资标准定为每人 20 元,起付线标准为 8000 元。超过起付线标准的个人自付住院合规医疗费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计进行补偿: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以8000 元为起付线,超过起付线的费用至 2 万元(含)补偿 50%;2 万元以上至 5 万元(含)补偿55%;5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含)补偿 60%;10 万元以上至 15 万元(含)补偿 65%;15 万元以上至 20 万元(含)补偿 70%;20万元以上补偿 80%,封顶线为 30万元。
《怀化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 》试行一年。目前,正在走政府招标采购程序,预计 5 月全市可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新农合大病保险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结算年度为 1 年,补偿从 2015 年 1 月 1 日算起。
列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24种疾病
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结核病、重性精神病、农村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 (限 0 - 6 岁)、急性心肌梗塞、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血友病、1 型糖尿病、晚期血吸虫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尿道下裂、苯丙酮尿症(PKU限0 - 14岁)、食道癌、唇腭裂、甲状腺功能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