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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44个单位将推行责任清单制
益阳发布
 
04-08 09:20

益阳发布讯 4月7日上午,益阳市召开全市“四个清单”暨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四张清单”制度和重点民生实事工作。

推行责任清单制度的部门包括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益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受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下属机构的责任清理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由委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单位如下:市政府工作部门(33个):市政府办(含民族宗教、金融工作、地震、住房公积金等)、市发改委(含物价管理)、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含无线电管理)、市公安局(含交通管理)、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含房产管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含公路管理、地方海事、道路运输等)、市农业委员会、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含文物管理)、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3个):市档案局、市移民开发局、市政务中心(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省驻益单位(8个):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益阳支行、市银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市烟草局、市盐务局。

会议要求,4月初至4月15日,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开展自查,清理本部门责任;4月21日至5月15日进入审核论证阶段,其中包括初审、会审、征求意见和符合论证,对部门反馈的意见,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论证结束后,市政府法制办将审核形成的部门责任清单(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的责任清单由市人民政府在5月30日前对外公布。